規定事項 |
違規處理 |
處罰 |
| 01. 請勿使用台灣注音文、火星文或香港口語。 |
文字提醒 |
若遭檢舉屢次違反規定,則遭檢舉一次扣50社群點數及Exp. 100。 |
| 02. 轉貼、轉載文章或新聞請註明來源。 |
文字提醒 |
若遭檢舉屢次違反規定,則遭檢舉一次扣50社群點數及Exp. 100。 |
03. 請勿發表或回覆無意義之文章。
(如未滿20個中文字以上之回覆或文章內容) |
刪文 |
扣回發表文章所獎勵之社群點數及經驗值;若屢犯遭人檢舉,則扣500點社群點數及Exp. 1000。 |
04. 請勿發表人身攻擊、誹謗汙衊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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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 |
每篇扣100點社群點數及Exp. 5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 05. 請勿發表含有骯髒字彙、不雅俗語之文章。 |
刪文 |
每篇扣50點社群點數及Exp. 1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06. 請勿發表惡意批評任何人、事、物之文章
(關於指教本站的部分,則不在此限制內) |
刪文 |
每篇扣100點社群點數及Exp. 5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 07. 請勿進行任何商業廣告宣傳,哈利波特相關宣傳請適度。 |
刪文 |
每篇扣50點社群點數及Exp. 1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 08.請勿大量發表重複主題之文章。 |
刪文 |
每篇扣回發表文章之獎勵點數、經驗值;嚴重者刪除帳號。 |
| 09. 請勿將討論區佔為私用,發表私人性質文章。 |
刪文 |
每篇扣100點社群點數及Exp. 5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10. 請勿發表含有惡意連結、惡意語法之文章。
(討論區禁止使用任何 HTML 語法) |
刪文 |
每篇扣100點社群點數及Exp. 500;嚴重者刪除帳號;非常嚴重者移送法辦。 |
| 11. 請勿發表關於政治、宗教、民族歧視、階級歧視等文章。 |
刪文 |
每篇扣80點社群點數及Exp. 3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 12. 請勿發表關於暴力、色情、毒品、自殺、犯罪等文章。 |
刪文 |
刪除帳號;嚴重者移送法辦。 |
13. 請勿發表交易買賣、拍賣、轉讓商品等文章。
(提供商品資訊不在此限) |
刪文 |
每篇扣50點社群點數及Exp. 100;嚴重者刪除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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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範 |
| ‧請勿回覆失去時效性、過久無人回覆(兩週以上)之文章。 |
| ‧請充實文章內容,避免發表過短之文章;請注意文章用字,減少錯字以便他人閱讀。 |
‧請適度地引用文章,避免引用過長文章,造成閱讀困擾; |
| ‧發表新主題時請確實選取文章分類群組;勿發表「如題」文及標題過短之主題。 |
| ‧請勿將文章發錯討論區,或發表近期重複相同類型、主題之文章。 |
| ‧請勿在討論區討論私人話題,須與其他成員進行私人通訊請利用「個人傳訊」功能聯絡。 |
| ‧請尊重發表文章及回覆文章之作者;注意用字遣詞避免使用劣等、諷刺等強烈用詞,以維護討論區氣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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