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原來不行呀
我好像記得國小的社會課本好像有教過不行
但我不大確定
可是我買psp時店員就沒有問我呀
可能是因為兩樣東西的價錢後功能超異很大吧
嘛嘛、下禮拜段考「法律」這科剛好會考到。
剛剛去翻了一下法律課本。
課本剛好有舉個買電腦的例子。
嗯,
課本上說
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話,
也不是完全不行,
只不過要「視情況而定」。
以自己為例子。
我是是17歲,為限制能力人。
其所為之法律行為原則上應得到監護人的事前允許或是事後承認使生法律上效力。但因為自己是高三生(不好意思,我今年的生日還沒到),如果是扣過電學習知識或是繳交報告什麼的,應該可是視為是依年齡及身分,為日常生活所必需者,所以依據民法第77條規定,購買電腦之行為,縱使未得監護人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也是有效。
但,即使如此、個人認為還是家長同意會比較好XD
因為現在錢真的很難賺啊~要仔細考慮是否對自己有幫助在買喔~
另外,關於買PSP這件事,
法律有一種叫做「事後承認」。
如果在事後父母不反對的話,
限制行為能力人還是可以依「年齡及身分」購買,行為上視為有效。
不過如果父母反對的話,
當然也可以立刻要求「解除契約」(就是退還商品的意思)。
乖小孩還是徵求爸爸媽媽的同意再買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