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親世代—子世代
配對:跩哥‧馬份x金妮‧衛斯理
Draco Malfoy&Ginny Weasley
文章內容:為悲文,內有黑暗血腥場面。
關於文章:此為跩金月台活動:The 50 legends of our dream的活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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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光瀲艷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若把西湖比西子,濃妝淡抹總相宜。
詠西湖 蘇軾
血液如流水般從女人的手腕流下,殷紅的鮮血染紅了她身上的白色洋裝,天使死狀儼如魔鬼。華麗的沙發亦同樣受到血的洗禮,瑰麗的沙發是被染污了的藝術品,環抱著血天使。整幅圖畫,美麗得教人窒息。更顯出它背後的華而不實。
血天使閉合不了的雙眼直勾勾的望著前方,左手緊握著短刀——那奪去她生命之物件。
她卻忘記了,是她自己親手了斷。
如果她身處中國,西施也會被她比下去。她是何等的美麗。
但是她的生命,已經悄悄的走到盡頭,淹沒在黑暗的旋渦之下,無聲無息的離開了愛她的他。
為什麼?
難道生命對血天使來說已經毫無價值?
恐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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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跩哥,親愛的。別離開我,好嗎?」穿著血紅長裙的女子倚靠在那名為跩哥的金髮男子身邊,雙手從後環抱著他的脖子,依戀的說道。
「我最親愛的金妮。」跩哥呼喚著紅裙女子——金妮,她的殷紅長裙映襯著她的紅色長髮,她就像被血液污染的美人,紅色,顯然不襯她。「我不喜歡你的紅色長裙。」但是金妮的臉容沒有放鬆,她漂亮的棕色眸子淚盈滿眶,流露出對跩哥的不捨之情。
「不要走,親愛的。」金妮的淚水掉落到跩哥的脖子,像缺了堤一樣的眼淚停止不了,更停止不了金妮欲留下跩哥的意願。「不要嘗試去愛我,好嗎?不要嘗試用你的方法來愛我,好嗎?」金妮轉到跩哥前面,對著他俊美蒼白的臉孔。「我只要你,我要你!」
Don't try to leave me,my dear.
跩哥站起來,使到金妮無奈的放開手,跩哥轉而握著她的手,依戀的說:「紅色不適合你,你是脫俗的清泉,不是邪惡的鮮血。」金妮的淚水溶化了她艷麗的妝容,弄得她的眼淚也沾上了顏色,跩哥輕歎:「我又如何願意離開你呢,我的天使?」
「為了你,我寧願成為墮落的天使。」
Because of you,I'd like to be the fallen angel.
「答應我,就算你千萬個不願意,也請勿放棄你的生命。」跩哥歎氣,他要正式踏入無底的深淵了,為了金妮的安全,他決定離開,儘管這可能比死更痛苦。
跩哥並沒有把金妮的說話當真,他知道,就算這是金妮的真心話,他亦不會因為她希望而留下。
他有著最終之決定。
「好了,金妮我真的要走了。」跩哥鬆開了金妮的手,穿好自己的黑色斗蓬,拋下最後一句說話:「去找波特吧!如果你愛我,去找波特吧!」跩哥打開了門,踏入十二月的倫敦。
隆冬夜,雪如雨般散落,放眼盡是茫茫白雪,金妮坐在窗前,呆望著跩哥遠去的身影。在玻璃模糊的倒影之下,她看見自己的濃妝,她身上的一切都在告訴她,她已經遠遠離開了在霍格華茲那一段的青蔥;離開了她的昔日。在燈火通明的房子裡,四處都是金妮和跩哥的合照,當時金妮的妝容,比現在淡得多了。
以往是淡淡一層眼影,現在卻粉上深藍。以往是薄薄一片紅唇,現在卻是紅得嚇人。
濃妝,成熟。
身為一個十七歲的女孩,這樣的妝容實在是不相襯。
但是女孩長大得太快,一切都提早踏上高速公路,在命運上飛馳。
金妮不管自己衣衫單薄,衝出雪地,無奈黑色身影已經遠去,剩下只有呼嘯不盡的寒風和大雪。天地被染白,映照著她的火紅與孤淚。跩哥的離開,對金妮來說,等於牽走了她全部的心,現在的她,只剩下一個美麗的軀殼,欠缺靈魂。原來炯炯有神的雙眼,漸漸煙沒在悲傷之中,不復存在。
大雪紛飛,金妮獨自佇立於雪影,鮮紅頭髮被風吹起,更顯得伊人的渺小、獨單。手,無力的垂下,心卻渴望可以由他溫暖自己的手,帶她離開這個世界、這個國度。
風雪像永不止息,金妮亦無力再站在寒冬下傲雪,倒臥在雪地之上。
誰來救她?金妮在狂風中努力的睜開眼,卻不見那黑色人影。
最終,她決定敗給命運女神,任由她擺佈自己的生命。
「我保持不了承諾了,跩哥。」誰來救她?永不復見她最依戀之人。
雪花蓋在金妮身上,漸漸紅色長裙消失在白雪之中。但是慢慢的,她卻回復知覺,身體不再冰寒,四周亦不再是狂風,一切都很平靜,還有陣陣的音樂在耳邊悠揚. . . . . .是天堂嗎?已經死去?金妮睜開眼,看見的不是天使,而是一雙綠眼睛。
「哈利。」金妮冷靜的吐出這個名字,她閉上了眼睛,防止眼淚不爭氣的落下。沒錯,她現在身處在哈利的家,身上的紅色長裙被一套睡衣取而代之。
「你放心吧,是妙麗替你換的。」哈利端上熱茶,送上句句的關懷,金妮是感動,是感激,但是感動歸感動;感激歸感激,不是感情。金妮知道哈利深愛她,但是她卻不能把自己獻上當為回報,她的靈魂和軀殼已經分開,現在的她,形同一尊美麗的雕像,失去了原本純潔的靈魂。
金妮坐起來,把棉被拉緊一點,欲保留最後的溫存。雙手既蒼白又冰冷,剛才的雪卻融化成水,長裙就在不遠處的衣帽架,金妮跳下床,差點失去了重心跌倒。她慢慢步向洗手間,右手不經意的碰到本應濕透的長裙,發覺長裙已被風乾。金妮苦笑,眼淚又決堤,對,長裙風乾了,又如何?她的眼淚會有風乾的一天嗎?
金妮對著鏡子,發覺自己的濃妝已經被水溶掉了,她已經很久沒見過自己素顏的樣子,淚痕沒有褪去,留在金妮動人的臉頰上,更顯出她的蒼白和瘦削。
微紫的嘴唇緊緊的抿著,卻阻止不了情緒的失控。
「跩哥!」金妮失聲哭泣,把所有的思念都發洩:「你知道我有多想念你嗎?」跩哥的告別,對於金妮的打擊大得連她也忘記了笑容。
無論於什麼角落,都假設你就在我身旁。
放聲大哭過後,金妮無力坐下,背靠在門後,跩哥的身影、他們之間的回憶,在她腦海飛過. . . . . .
一九九七年,他十六歲,她十五歲。
「黑魔王要求我去殺鄧不利多。」當跩哥這樣對金妮說的時候,金妮整顆心也懸空了,她深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根本沒有人曾經成功,就連『他』也不曾成功,你只會沒命,你只會沒命!」跩哥把金妮摟在懷內,沒錯,跩哥知道,根本不可能,但是他又可以如何?
「『他』會殺死我的家人,我父母、你,無一例外,就算我死了,如果你們可以存活下去,我是毫不介意的。」跩哥笑說,但是金妮已經哭成淚人。
「別哭。」唯一能說的話。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他十七歲,她十六歲。
金妮毅然決定跟著跩哥離開霍格華茲,他們就這樣開始住在一起,她一直擔心分別的一刻,她會太過留戀跩哥,但是這個愛的詛咒實現了,她的心臟快要因為愛而負荷不了。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日。
黑魔王被打敗了,食死人的下場不是追命天涯,就是要在阿茲卡班渡過餘生。跩哥‧馬份,曾經不可一世的富家子弟,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活,被逼離開他的伊人。
平靜的,金妮再次站起來,打開了洗手間的門,發覺門外是自己的哥哥榮恩‧衛斯理和他的未婚妻妙麗‧格蘭傑。金妮冷漠的看著他們,自她跟著跩哥生活以後,就沒再跟她的家人聯絡。金妮已經沒見她的家人整整一年了,他們對金妮來說,太過陌生,又太過熟悉。
妙麗上前捉著金妮的手,感動落淚;榮恩也忍不住眼眶變紅,但是金妮還是依舊不作聲、不笑也不哭,像被催狂魔吸去靈魂一樣,最後,她暈倒在地上,嘴角才勾起一絲微笑,嘴裡還不停的說著:「跩哥,跩哥,跩哥. . . . . .」榮恩和妙麗看著日漸消瘦憔悴的金妮,搖頭歎息。
金妮回到洞穴屋生活了好幾年,心情總算平復了不少,但是某一天的預言家日報把金妮嚇著了。
「『馬份家族唯一繼承人,被發現死在法國巴黎』」金妮讀出標題,一陣暈眩,連哭泣的力量也失去了,倒臥在地上,茉莉‧衛斯理聽到巨響,衝出客廳,看到在地上的女兒,嘴邊還吐出一片鮮紅,染紅了她手上的預言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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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金妮?你總於醒過了!感謝梅林,你總於醒過來了。」茉莉緊握了女兒的手,不禁淚如雨下,原來金妮的小手既修長又美麗,但是現在只瘦骨嶙峋,像茉莉再用力一點,整隻手掌都會被握碎。但是金妮沒有說話,所有的希望都隨跩哥的魂歸天國而煙消雲散,她的心早已跟著跩哥離開人世。
生存希望已死,她又何必留在人世呢?
她早該死去,只是梅林偏要讓她承受更多的痛苦而已。
金妮站起來,堅決離開聖蒙果醫院,她回到以前她跟跩哥居住的地方,所有的相片都沒有被拆走,也沒有褪色,只是塵封了好幾寸。金妮慢步向衣櫃,打開並取出一套白色洋裝,換上。
坐到梳妝台前,她熟悉的為自己上了一個濃妝,對鏡子前沉魚落雁的自己苦笑。如此美貌在深邃的妝容下顯得更深刻,深綠的眼影與長長的睫毛映襯著,還有純潔的白洋裝,一切都彷似很平靜美好。
晶瑩的棕色眼睛用力的眨一下,淚珠沿臉掉下。金妮抄起了短刀,朝自己的右手深深的劃一下,馬上血流如注,但是金妮只是殘忍的笑著,用自己的鮮血在地板寫下:「I love you,Draco.」身上的白色洋裝已經染成紅裙,她盡最後的力爬上沙發,努力尋回昔日被擁抱的快樂和溫暖,無奈她只是漸漸的冰冷。
窗外的北風蕭蕭,與雨聲組成悅耳的交響樂. . . . . .
隨著失血過多,樂章停頓了,金妮也達成了最後的心願。
這段血紅色的愛情,最後亦畫上血紅色的結局,
濃妝,淡抹,
這段刻骨銘心的愛情,
是艷麗的濃;還是純潔的淡?
無需旁人評論,
因為愛情的樂韻永不止息,
死亡只是其中一個的漂亮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