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ffybearhlps100116
幫跳羊回答,在樓主的前一篇的回應中,
跳羊有說遊戲裡大部分的音樂都是授權費很低的音樂,(當然選擇就不太多)
只有少部分地方使用電影音樂,
這部分在魔生是非營利的前提下是被允許的,
但是不能用太多...
p.s. 剛剛想去翻前一篇文章,是不是不見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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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柚捏‧生研 @reonnene0611
2
對於背景音樂能不能用流行音樂、或是HP電影原聲BGM,按照一般情況來說只要不用於營利用途、不開斗內、不開廣告、不開課金
「通常」、「通常」、「通常」
來說,官方不會管那麼多,因為這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官方的宣傳,因此比如:各種領域的二次創作、拿偶像明星的照片當社群軟體的大頭貼(肖像權)等等,官方都有資格以及權利向這些行為索取賠償以及提告。換言之,官方對二次創作和肖像權的默許使用,就是以零宣傳費與使用者交換,然而這一切都取決於官方,嚴格或寬鬆地執行著作權的防衛是官方的權利,如同FIFA向來嚴格查水表,YOUTUBE或是對岸的B站上都不會見到FIFA非官方授權的轉播和直播,連截圖使用都會收到FIFA的求償信函,台灣媒體也是因為這樣大家都乖乖的,每個引用報導都打著「FIFA官方授權」或是「由愛爾達體育電視台提供」,沒有一個是「轉載自YOUTUBE」。
以下截選一些跟這個議題有關的著作權法內容:
著作權法第三條節錄如下: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第四條:
「外國人之著作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法享有著作權。但條約或協定 另有約定,經立法院議決通過者,從其約定。 一、 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首次發行,或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首次發行後三十日內在中華 民國管轄區域內發行者。但以該外國人之本國,對中華民國之著作,在相同之情形下,亦 予保護且經查證屬實者為限。 二、 依條約、協定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之著作得在該國享有著作權者。」
第五條: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十、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著作權法完整法條請參此網址: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4976&ctNode=7202&mp=1
其實關於魔生BGM最關鍵的法條是「散布」,因為「散布」是不論有償無償,只要是流通於「公眾空間」,就是違反著作權法。但是這還有些疑慮,第一、魔生或仙境是否算是公眾空間?第二、當作遊戲BGM是否也算是「流通」的一種?
關於第一點,雖然仙境討論區是公開可見,但是要留言或參與討論是必須要加入會員。魔生更進一步地是要加入會員才能看到遊戲內容。可是加入會員並沒有任何條件(不是說有條件就不是公眾空間就可行,反而有條件的話就會更明確地違法),所以基本上來說仙境跟魔生都是公眾空間。
較為模糊的是第二點,也就是魔生的BGM是否能讓人下載?或是有流通之虞?
即使YOUTUBE有一堆HP電影原聲帶,頻道還沒事,但不能保證哪天華納腦筋不對勁就開抓,尤其是新電影、會影響到其收入的行為。
因此,如果真的要改換BGM的話最不會違法的方法有二:第一、沒有著作權的免費音樂。第二、用古典樂。
古典樂的作曲家基本上都已經逝世五十年以上,所以早就不在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其子孫也不能主張擁有這些古典樂的著作權。
如果要用HP電影的原聲配樂的話就會有法理上的問題,雖然可能不會被抓,但是如果有心人向華納檢舉,或華納自己抓到的話,跳羊就必須負責。
「通常」、「通常」、「通常」
來說,官方不會管那麼多,因為這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官方的宣傳,因此比如:各種領域的二次創作、拿偶像明星的照片當社群軟體的大頭貼(肖像權)等等,官方都有資格以及權利向這些行為索取賠償以及提告。換言之,官方對二次創作和肖像權的默許使用,就是以零宣傳費與使用者交換,然而這一切都取決於官方,嚴格或寬鬆地執行著作權的防衛是官方的權利,如同FIFA向來嚴格查水表,YOUTUBE或是對岸的B站上都不會見到FIFA非官方授權的轉播和直播,連截圖使用都會收到FIFA的求償信函,台灣媒體也是因為這樣大家都乖乖的,每個引用報導都打著「FIFA官方授權」或是「由愛爾達體育電視台提供」,沒有一個是「轉載自YOUTUBE」。
以下截選一些跟這個議題有關的著作權法內容:
著作權法第三條節錄如下: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第四條:
「外國人之著作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法享有著作權。但條約或協定 另有約定,經立法院議決通過者,從其約定。 一、 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首次發行,或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首次發行後三十日內在中華 民國管轄區域內發行者。但以該外國人之本國,對中華民國之著作,在相同之情形下,亦 予保護且經查證屬實者為限。 二、 依條約、協定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之著作得在該國享有著作權者。」
第五條: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十、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著作權法完整法條請參此網址: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4976&ctNode=7202&mp=1
其實關於魔生BGM最關鍵的法條是「散布」,因為「散布」是不論有償無償,只要是流通於「公眾空間」,就是違反著作權法。但是這還有些疑慮,第一、魔生或仙境是否算是公眾空間?第二、當作遊戲BGM是否也算是「流通」的一種?
關於第一點,雖然仙境討論區是公開可見,但是要留言或參與討論是必須要加入會員。魔生更進一步地是要加入會員才能看到遊戲內容。可是加入會員並沒有任何條件(不是說有條件就不是公眾空間就可行,反而有條件的話就會更明確地違法),所以基本上來說仙境跟魔生都是公眾空間。
較為模糊的是第二點,也就是魔生的BGM是否能讓人下載?或是有流通之虞?
即使YOUTUBE有一堆HP電影原聲帶,頻道還沒事,但不能保證哪天華納腦筋不對勁就開抓,尤其是新電影、會影響到其收入的行為。
因此,如果真的要改換BGM的話最不會違法的方法有二:第一、沒有著作權的免費音樂。第二、用古典樂。
古典樂的作曲家基本上都已經逝世五十年以上,所以早就不在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其子孫也不能主張擁有這些古典樂的著作權。
如果要用HP電影的原聲配樂的話就會有法理上的問題,雖然可能不會被抓,但是如果有心人向華納檢舉,或華納自己抓到的話,跳羊就必須負責。
♥愛神♥ÉROS♥ @Jackie_9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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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onnene0611
其實要改換BGM且用HP電影還有一個方式
就是取得授權,但取得授權可能需要大量金錢,所以不考慮在內。
因此,如果要尋找免費BGM,可以到這裡或這裡。
這裡有非常多NCS可用。
NCS來說,我最喜歡的是Fade
之後的改編曲Faded也非常有名(我相信如果用First Time跳羊會破產)
小奇的說法我非常贊同,如果可以匯入音樂,那什麼場景要播放什麼音樂都沒問題了,當然這有個人能聽到。
其實要改換BGM且用HP電影還有一個方式
就是取得授權,但取得授權可能需要大量金錢,所以不考慮在內。
因此,如果要尋找免費BGM,可以到這裡或這裡。
這裡有非常多NCS可用。
NCS來說,我最喜歡的是Fade
之後的改編曲Faded也非常有名(我相信如果用First Time跳羊會破產)
小奇的說法我非常贊同,如果可以匯入音樂,那什麼場景要播放什麼音樂都沒問題了,當然這有個人能聽到。
愛德華‧柚捏‧生研 @reonnene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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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arknasaa12
並沒有離題,「希望聽到甚麼樣的音樂」一定會遇到被提出來做為候補的音樂到真的要被使用的時候會遇到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問題,在上面提出來的幾首歌就已經是著作權保護的範圍了。因此光討論要用甚麼音樂是不夠的,又或者說拋出這樣的問題就必須要想到著作權法與合理使用範圍,因為這是對音樂創作者的尊重,也是替跳羊避免掉不必要的麻煩。
並沒有離題,「希望聽到甚麼樣的音樂」一定會遇到被提出來做為候補的音樂到真的要被使用的時候會遇到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問題,在上面提出來的幾首歌就已經是著作權保護的範圍了。因此光討論要用甚麼音樂是不夠的,又或者說拋出這樣的問題就必須要想到著作權法與合理使用範圍,因為這是對音樂創作者的尊重,也是替跳羊避免掉不必要的麻煩。
♥愛神♥ÉROS♥ @Jackie_9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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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arknasaa12
以上題外話
我們說的內容都涵蓋在這個主題中,「著作權」是非常重要的
之後我也有提出我想要的音樂
以下是完整版:
你也連續回覆了很多次,這些東西是你可以合併至同一樓的
引用自 @ddarknasaa12 的發言:若要題想他人是?
若要題想他人,麻煩用私訊的謝謝
引用自 @ddarknasaa12 的發言:請問回覆前可不可以檢查錯字?
@lemonleaf
雖然說有些人在玩遊戲時不喜歡聽遊戲裡的音樂,但幾乎每個遊戲都有配樂啊
以上題外話
我們說的內容都涵蓋在這個主題中,「著作權」是非常重要的
之後我也有提出我想要的音樂
以下是完整版:
地點:我的家還有,10~19樓你都沒有參與,你認為的「離題」應該是在10~19樓,不能用「我們」。
音樂:Fade
原因:個人覺得很動聽
你也連續回覆了很多次,這些東西是你可以合併至同一樓的
草原跳的羊 @harrypt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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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樓主發同樣主題的討論樓時,
跳羊就有講過實際執行面的問題相當複雜、其實也很困難了,
所以這個議題基本上跳羊認為就是讓大家自由發揮,
音樂到底可不可以用也不是那麼重要囉~
總之大家就自由分享自己想像中的音樂,
跳羊也順便看看大家的偏好是什麼樣子,
以後挑選音樂就有個參考可以挑到合胃口的配樂,
實際上當然很多配樂是不可能使用的,但總是可以往風格類似的去找囉~
跳羊就有講過實際執行面的問題相當複雜、其實也很困難了,
所以這個議題基本上跳羊認為就是讓大家自由發揮,
音樂到底可不可以用也不是那麼重要囉~
總之大家就自由分享自己想像中的音樂,
跳羊也順便看看大家的偏好是什麼樣子,
以後挑選音樂就有個參考可以挑到合胃口的配樂,
實際上當然很多配樂是不可能使用的,但總是可以往風格類似的去找囉~
rob @ddarknasa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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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想法(覺得要執行有點困難)。
地點: 各社社團總部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想法但要執行有點困難(堤共大家參考)
音樂: 由各社社員討論(包含作詞和作曲),之後再請跳羊審核,若可以的話就設置成各社社團總部的音樂。
原因: 在這過程中應該可以促進各團成員的默契
蒲公英 ⚘ @skyjair
1
蒲公英 ⚘ @skyj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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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arknasaa12
如果……想寫好預言家,可以從平常多積累正確的用字,總之加油
P.S.「應該」是動漫的歌
嗯,順便附上中文歌詞
如果……想寫好預言家,可以從平常多積累正確的用字,總之加油
P.S.「應該」是動漫的歌
哪些錯字讓人崩潰? 「因該」、「再在」不分都上榜(原文)
建立時間:2018/02/03 16:22
網路時代下,民眾打字的機會逐漸多於寫字。而為了求快、方便,時常出現用字或拼音上的錯誤,讓許多網友崩潰。一名網友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發文,表示「因該」或「沒關西」等錯誤,「大多數人看到都不太高興」。
嗯,順便附上中文歌詞
歌名:瞳のこたえ
久遠而令人懷念的風景 輕柔的雪之香氣
串起斷斷續續的記憶 指引我尋找來路在偏離軌道的命運裡 近在咫尺
卻也什麼都看不到遙遠的無法辨清的小小燈火
越是懇求卻越是失去
劈開深深的黑暗
尋找心的所在迴響著的讚美歌 和溫暖的淚滴
零亂滴落 在有限的生命裡
睜大緋紅的雙眼仰望天空
找到了通往明天的道路
邁步前行曾幾何時許下的誓言 如今又鮮明地呈現在眼前
傷痕纍纍的記憶 就是荊棘之路的路標將記憶中的命運全盤接受
交握的雙手就不會消去慈愛的祈禱 淡淡的微笑
為了守護向著被指引的道路前進
將悲傷一起斬斷
只要心在這裡緊緊相系的歌聲 因愛而流淌的淚水
永遠不會消失 在有限的生命裡
向太空延伸 花朵的翅膀
盛放在通向明天的道路上
永不停息如果最後的祈願能夠實現
那就請把這束光送去遙遠的無法辨清的小小燈火
越是懇求卻越是失去
劈開深深的黑暗
尋找心的所在迴響著的讚美歌 和溫暖的淚滴
零亂滴落 在有限的生命裡
從不閃爍 毫不迷茫
帶著堅定的眼神 不斷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