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番言論引發了一波議論,而原作者 J.K. 羅琳顯然不以為意,更在 X 上以看似嘲諷的推文回應時下的話題,又讓兩人的心結成為聚光燈下的焦點。今日稍早,羅琳以一篇長文正式回應了網路上的各種議論,也是近幾年最直白的一次,表明她與這些《哈利波特》演員意見相左的立場。

以下是 J.K. 羅琳全文的翻譯:
任何一位曾經飾演我筆下角色的演員,並沒有義務永遠認同我。這種想法就如同我要去詢問我二十一歲時的老闆,現在該持有什麼樣的觀點一樣荒謬。
艾瑪·華森和她的共同主演們完全有權力擁抱性別認同的意識形態。這樣的信念在法律上受到保障,而我也不希望他們任何人因為這樣的信仰而面臨失業、暴力,甚至死亡的威脅。
然而,特別是艾瑪和丹,這幾年來多次表明,他們認為我們過去的專業關係,賦予他們一種特殊的權利──不,是義務──要在公開場合評論我與我的觀點。在《哈利波特》拍攝多年之後,他們仍然自認是我所創造世界的事實代言人。
當你自十歲起就認識一群人,要擺脫那份「保護欲」其實很難。直到最近,我都還沒能完全拋掉當年那群需要被耐心引導,才能在斗大的可怕片場講出台詞的孩子的記憶。這幾年來,我多次拒絕記者邀請,尤其是《J.K. 羅琳巫審案》那檔節目,我都婉拒了針對艾瑪的評論。諷刺的是,我當時還告訴製作人,我不希望自己說的話導致艾瑪受到追逐或騷擾。
在附件的影片中,電視主持人點出艾瑪那場「獻給所有女巫」的演講──坦白說,那確實成了我的轉捩點,但比起那場演講,更讓我痛心的是隨後的「附錄」。艾瑪透過他人轉交了一封親筆小紙條給我,上面只有一句話:「我很遺憾你正經歷這些」(她有我的電話號碼)。當時,死亡、強暴與酷刑的威脅正達到巔峰,我不得不大幅加強個人保全,並時刻憂心家人的安危。艾瑪剛在公開場合替火焰澆上更多汽油,卻以為這麼一句話就能讓我感受到她的同理與善意。
像其他那些從未在富裕與名聲保護之外生活過的人一樣,艾瑪對現實生活的體驗極少,因此她根本無知於自己的無知。她永遠不會需要無家可歸者的庇護所。她永遠不會被安置在混合性別的公立醫院病房。我敢說,她自童年以來從未在一般街頭商店的試衣間換過衣服。她的「公共廁所」是單人使用,外頭還站著保全。她是否曾經不得不在政府營運的游泳池裡,脫衣進入男女混用的更衣室?她是否會需要依靠國營的強暴危機支援中心,卻發現那裡拒絕保證提供專屬女性的服務?她是否會被安排與一名自稱女性的男性強暴犯同住一間牢房?
我在十四歲時可不是千萬富翁。我在貧困中完成了讓艾瑪成名的那本書。正因為我親身經歷過那樣的生活,我比艾瑪更清楚,那些無法擁有艾瑪的特權的女性與女孩,在被剝奪權益後所面對的現實會是什麼──那是艾瑪熱切參與其中在剝奪的。
最諷刺的是,如果艾瑪沒有在她最近一次的訪談中公開表示「她愛我、珍惜我」──我懷疑這只是因為她注意到,對我全力譴責已經不再像過去那樣時髦──我或許不會如此坦率。
成年人不能既選擇依偎在一個經常呼喊要暗殺你朋友的運動裡,卻又主張自己仍有權要求這位朋友的愛,就彷彿那位朋友是你的母親。艾瑪完全有權利不同意我的觀點,甚至有權在公開場合談論她對我的感受──但我同樣擁有這份權利,而我終於決定行使它。
相信很快就會在各媒體上再次看到「哈利波特作者公開與演員決裂」之類的標題,在如此聳動的標題之下,恐怕又會讓這個系列蒙上更多的陰影──雖然身為粉絲,看著如此「真實」的文章心中有各種掙扎,但就如同過去幾年魔法世界各種風波給人的感覺那樣,或許只能再搬出「這就是大人世界複雜的地方」這句話來讓自己平靜一點。
但我認為,羅琳這次的直白儘管椎心刺骨,或許反而可以是對話的開始──坦承比起各種諷刺與暗喻更利於溝通。雖然這篇文幾乎可說印證了過去幾年「羅琳就是不爽艾瑪等人的公開發言」這樣的推測,但也確實很明白地點出了她憤慨的點、她為什麼認為艾瑪不該這樣做或想、她不滿為何艾瑪從未試圖私下與她連絡,都只在公開場合反對她......等等想法;同時她還是表明她們之間可以互不認同,也不希望影響到艾瑪等人的事業與安危。
艾瑪過去幾年的確也背負許多「背骨仔」的罵名,我認為或多或少也都影響到她選擇淡出影壇一陣子的決定;如果她的確未曾連絡過羅琳,那麼羅琳心中的不平衡感累積出的憤怒與不滿,似乎也可被理解。但無論如何,對任何一方的「網暴」都應該是要被制止的。
總括看下來,其實雙方的立場都有可以被理解與支持的地方。某種程度我覺得,羅琳這次直白的點出「艾瑪太理想化」的這一點,鮮明地區分了兩派立場的「正當性」──許多議題上,年輕人的確都比較趨於理想化、前衛思想,而年長的人見過更多世面,常會認為自己的想法更務實且週到、但也被認為趨於保守;這正好就是雙方目前對立的兩面。老實說,許多社會的進步,不正是由於理想化的主張而推動的?但也的確在很多方面,保守的思想能在許多理想中促成反思。也因此,艾瑪的觀點的確可以被當作理想化的目標作為方向,而羅琳的觀點則是成為進步的同時必須參考的借鏡。
以我的觀點看來,實在很難去探想心中傾向究竟「支持誰」,畢竟兩個人都是我們的童年,兩人甚至曾經都被譽為女權運動的典範,如果硬要因為認同一個人而否定另一個人,最終恐怕只能否定了童年的這段「和諧」的記憶,那實在太悲傷也太困難了。或許只能說,對於一位演員、一位作者,我還是很喜歡艾瑪、很喜歡羅琳,她們各自也做了不少令人尊敬的事,像是艾瑪為女權所做的各種代言、以及羅琳在 Lumos 基金會的投入;因此她們任何人的發言,如果產生了爭議性,我都會選擇試圖去理解、消化。
我認同艾瑪提倡的平權世界、每個人的自我性別認同都應該被尊重、而跨性別者的權益也值得捍衛與爭取;但我也認同羅琳所主張,提倡跨性別權益的運動會造成的問題,包括因此可能鼓吹潛在不成熟的變性決定、生理女性的安全權益受損等,也是實質上需要被關注和解決的。作為倡議者的兩人,站在不同立場的說辭恐怕必定有所衝突;但旁觀者如我,總會覺得各有各的道理,雙方難道沒有機會找到交集嗎?
對於雙方的行為,當然也都有讓我覺得無法認同的地方。譬如,雖然我完全贊同艾瑪有倡議的權利、也認為她力挺跨性別族群的公開發言是令人欽佩的,但我始終納悶她為何沒有做(羅琳 or 粉絲)關係的管理,即便她沒有義務做這件事,為何沒有嘗試去修補這些可能造成的損害──無論是虛偽的形象也好、實質的關係也好?對於羅琳,即便心中大概也可以感受到她的情緒、甚至解讀成網路上這樣講話才有聲量,然而每次看到她的挖苦式、嘲諷式的發言(特別是可能影射哈利波特的演員們時),也只能眉頭一皺在心裡想「有必要嗎」?
看著她們之間的心結,我只能默默祈禱她們能展開對話──如果更「理想」一點,或許她們甚至能更直接地理性討論、交流跨性別議題,產生出「融合的」觀點、讓不同立場的大眾們也能觀點交匯,這樣就比隔空喊話讓媒體產生更多有爆點的標題,還對議題上的進步有更多實質幫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