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戀愛契約 *96/7/29~96/7/29

  馬份家……
  「少爺,外頭有一名叫妙麗˙格蘭傑的小姐找你。」
  「喔,請她進來吧!」馬份說。
  「呃…嗨,馬份。」妙麗說「好久不見…」
  「你有什麼事情快說吧!我可忙的。」馬份直接了當的說。
  「就是我可以向你借…」
  「你要借錢是吧?」馬份說。
  「恩。」妙麗說。
  「說吧,你要借多少錢?」
  「五十萬加隆。」妙麗很不好意思的說。
  「恩。」馬份說,頓了一下。「那…你為什麼要向我借這麼一大筆的錢?」
  「因為我手邊的錢不夠繼續舉辦『小精靈福利促進協會』。」
  「你還在舉辦那蠢協會啊?」馬份不屑的說。
  「這不是蠢協會!」妙麗氣憤的說「現在已經有三千五百六十一人個會員了!」
  「哈哈。三千五百六十一人?!那些人…真蠢!」
  「哪裡蠢了?」
  「那你要什麼時候還錢?」馬份跳開那個話題。因為他知道他一定辯不過妙麗。
  「我…不確定耶。」妙麗尷尬的回答。
  「唉~你那個蠢協會都是窮人啊?都不繳會費的!」
  「沒辦法啊!」妙麗難為情的說。
  「有了!」馬份腦中閃過一個妙點子。
  「什麼?」妙麗問。
  「就是…」馬份神秘兮兮的說「只要你和我簽下契約,你就可以不用還錢。」
  「什麼契約?」妙麗好奇的問。
  「戀愛契約!」馬份說,拿出一張羊皮紙寫了起來。
  「戀愛契約?!」妙麗重複了一次。
  「簽名。」馬份說,將羊皮紙遞給妙麗。
  「等等。」
  「怎麼?如果不想借的話你就不要簽啊。」馬份說。
  「你為什麼要簽這種無俚頭的鬼契約?」妙麗質問。
  「因為我高興!」馬份並不想告訴妙麗出真正的原因。                    
  「你到底是簽還是不簽?」
  「…」妙麗還在思考中。「那我要在多加幾條規則!」
  「好啊,沒問題。」馬份說。
  「第一,不准利用我做我不喜歡做的事;第二,你要求我做的事要合情合理;第三,只要是我做了覺得不高興的事,那就叫做利用。」
  「寫上去了,你就快簽吧!」馬份催促。
  「好了。」妙麗說「錢。」
  「葛里特!給這位小姐五十萬加隆!」馬份大喊。
  格思特將錢交給了妙麗。
  「如果有事情我會再派人叫你過來。」馬份說。
  「恩。謝謝。」妙麗說慢步離開了馬份家。

第一章出來囉!!😜
第二章大約96/7/29~96/8/1之間會完成。大家多給些建議,以後才能多多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