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由檢舉人 (AAhp) 及原作者 (singTSW) 之態度及說詞內容,察覺兩人可能非不相識之完全獨立個體;經蒐證,確認兩個帳號皆為同一人操作,亦即「分身帳號」。請問仙境平台有規範過「同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帳號,否則等同『分身帳號』」嗎??
5. 針對此次事件,由於《多重宇宙》原作者 @singTSW 、檢舉者 @AAhp 已被證實為同一人請問你是根據什麼認定這一點的?
1. 針對同人文作品抄襲的認定,我們參考了海內外數個創作發布平台做法。明文的規範大多限於「文字抄襲」等較容易辨認及量化判定的範疇,而針對靈感、故事情節、架構相似等判定,則需由檢舉人舉證,由人工作判定。因此,對於非文字抄襲類的判定,是否能有明文規範,現階段我們認為無法以文字明定,也因此在前述的處理過程中,我們無法直接回覆針對此類抄襲的判定標準。正如我在問題:在大陸的番茄和同人文區發文守則的樓裡所說,關於仙境平台公告的「抄襲判定標準」,我完全尊重仙境管理員的決定。如果這個就是仙境平台最終核定的標準,並適用於平台上所有發文者,那我沒有異議。
4. 對於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我們的立場將與商業平台同等嚴厲監管。我完全支持及贊同對於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仙境平台應予以所有人一視同仁的嚴厲監管!
最後,感謝仙境管理員對這次事件的認真處理,以維護平台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