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關於《魔法界的多重宇宙》疑似被抄襲事件

發表於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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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ptweb 
站長由檢舉人 (AAhp) 及原作者 (singTSW) 之態度及說詞內容,察覺兩人可能非不相識之完全獨立個體;經蒐證,確認兩個帳號皆為同一人操作,亦即「分身帳號」。
請問仙境平台有規範過「同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帳號,否則等同『分身帳號』」嗎??

5. 針對此次事件,由於《多重宇宙》原作者 @singTSW 、檢舉者 @AAhp 已被證實為同一人
請問你是根據什麼認定這一點的?

1. 針對同人文作品抄襲的認定,我們參考了海內外數個創作發布平台做法。明文的規範大多限於「文字抄襲」等較容易辨認及量化判定的範疇,而針對靈感、故事情節、架構相似等判定,則需由檢舉人舉證,由人工作判定。因此,對於非文字抄襲類的判定,是否能有明文規範,現階段我們認為無法以文字明定,也因此在前述的處理過程中,我們無法直接回覆針對此類抄襲的判定標準。
正如我在問題:在大陸的番茄同人文區發文守則的樓裡所說,關於仙境平台公告的「抄襲判定標準」,我完全尊重仙境管理員的決定。如果這個就是仙境平台最終核定的標準,並適用於平台上所有發文者,那我沒有異議。

4. 對於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我們的立場將與商業平台同等嚴厲監管。
我完全支持及贊同對於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仙境平台應予以所有人一視同仁的嚴厲監管!

最後,感謝仙境管理員對這次事件的認真處理,以維護平台的公平正義!👍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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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上所有針對本人的造謠、誹謗、人身攻擊之言論,皆已保全證據,本人不予主動追訴,但後續若產生負面影響,本人仍保留追究權利。













Sharon Kloss @sharon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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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跳羊了。我在臺灣和英國出版界和大學兼職編輯勞碌多年,這兩個fan fiction在各大公司並不構成抄襲,這相似度低到甚至在公司裡不足以成立單人專案調查。是完全獨立個體,只在實體出版時,要記得標注引介JK rowling創造的魔法世界,還有標記這本書非哈利波特公司授權商品。singtsw 和 aahp在留言裡還在理直氣壯,而且完全不對台男作者道歉『對不起錯怪你了』,真的很顯這對帳號的人品:)
只能說singtsw在上面的言論是像粉紅色蟾蜍教授一樣"This... is... a... lie"(while she has no evidence to support her statement). 

GRMS👑伊萊絲(*/ω\*) @Cc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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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TSW
你好,很抱歉我誤會你了,對不起,我沒有經過查證就信了🙏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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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14 這位朋友你好👋 
你剛給我點完讚又秒收回,然後突然反咬一口,請問這是仙境的標準操作嗎?😌
只能說singtsw在上面的言論是像粉紅色蟾蜍教授一樣"This... is... a... lie"(while she has no evidence to support her statement). 
友善提醒:公開環境請注意發言。

麥麥人蔘沒有湯 @alittle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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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境雖小,成員們連公民活動都有機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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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任一方正式提告時,不知道有沒有法律相關的成員可以分享相關的法律知識。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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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tlemai 我記得仙境上有人自翊很懂法律,相信他一定非常清楚哪些人已經明確觸犯法律😌
如果那位朋友法律知識不夠,我這邊也有法律團隊可以協助。諮詢費用按分鐘計算,謝謝💖

蒔釉(阿時 @gm4044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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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是不敢亂tag人的臭俗辣🫠

但建議先不要衝動,看了一下目前的留言,勞民傷財而已🤧

辛苦站務們了!希望事情都能獲得妥善處理~ 不然採用陪審團制度,請多位讀者幫忙鑑定是否有抄襲疑慮(沒事我就瞎想想XD
只是想表達說在這個非營利論壇要請文學專業人士是不切實際的事,而且我覺得比起專家,熟悉這領域的讀者其實更能好好判斷。
假如我是沒接觸過哈利波特同人文的文學專家,這次的事件我會認為有高度抄襲的疑慮,但俗話說(?)同人就是帶著腳鐐跳舞,在同人文區高強度衝浪過的讀者還是比較明白這種舞蹈有什麼經典的動作。
誰舞得精彩、誰平庸、誰試圖模仿,大家都看得出來的。

嵐嵐 @a09853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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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憲判字第8號》
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所誹謗之事涉及公共利益,亦即非屬上開但書所定之情形,表意人雖無法證明其言論為真實,惟如其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即屬合於上開規定所定不罰之要件。即使表意人於合理查證程序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實非真正,如表意人就該不實證據資料之引用,並未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者,仍應屬不罰之情形。
《113年憲判字第3號》
就負面評價言論之可能價值而言,一人就公共事務議題發表涉及他人之負面評價,縱可能造成該他人或該議題相關人士之精神上不悅,然既屬公共事務議題,則此等負面評價仍可能兼具促進公共思辯之輿論功能。又如以文學或藝術形式表現之言論(例如嘲諷文學、漫畫或歌曲等),縱包括貶抑他人之表意成分,仍不失其文學或藝術價值。至一人針對他人在職業上之言行(例如工作表現、著述演講或表演之內容及品質等),發表負面評價,亦可能具有評價他人表現之學術或各該專業等正面價值,而非全然無價值之言論。是就此等言論,亦應依其表意脈絡,考量其是否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辯,或屬文學、藝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而不宜逕以公然侮辱罪相繩。
我自認為對法律了解有限,查詢了一下憲法法庭,擷取兩段判決主文供大家參考

這次的風波本身並沒有嚴重到如此地步,希望大家都能斟酌一下自己的用詞,盡可能不要帶入過度情緒化的字眼,也不要過度反應,認為別人說幾句話就是在攻擊自己,理性、和平的溝通
另外,跳羊辛苦了,將事件的過程條理分明的整理出來並非易事,在百忙之中還得抽空出來給予正式的回應,真的非常感謝你對仙境的用心
希望事件早日平息,找出日後能廣泛適用於仙境同人文區的通則,保護仙境的創作者、恫嚇可能的抄襲者,繼續讓仙境的大家能愉快的分享、交流

Sharon Kloss @sharon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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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TSW 你沒看錯喔,我手滑點你讚,我點錯所以收回,很開心很感謝仙境有設計這個功能,可以這樣操作,你可以試試看。
至於,
只能說singtsw在上面的言論是像粉紅色蟾蜍教授一樣"This... is... a... lie"(while she has no evidence to support her statement)
友善提醒,公開環境請注意發言

為什麼要提醒注意發言呢? 我一字不漏地引用粉紅色教授說的話『This is a lie 這是個謊言! /這非事實!』這正是你在17樓的言論,你認為截圖中的人在顛倒是非 散播不實資訊:『這些截圖是謊言 這些非事實』。你和教授說的一樣呀。
希望這樣寫更直白。麻生已深夜,晚安 Nox

GRMS👑小精靈小梅 @mspi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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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4 留言,仙境版規要滿10個字(包含英文單字),留言的時候請注意字數喔,謝謝。
01. 文章與回覆的最低字數限制:主題文章至少 30 個中文字(或 30 個英文單字);留言至少 10 個中文字(或 10 個英文單字)。看不見的隱藏文字不計入字數。

加入討論前請先看一下【哈利波特仙境】討論區總版規 ,這樣才能避免被檢舉,刪除留言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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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繼續討論 🙇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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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14 
為什麼要提醒注意發言呢? 我一字不漏地引用粉紅色教授說的話『This is a lie 這是個謊言! /這非事實!』
因為你那句話已經涉及人身攻擊,善意提醒是給你機會,讓你未來不要吃虧。不過既然你不領情,我也沒辦法。

這正是你在17樓的言論,你認為截圖中的人在顛倒是非 散播不實資訊:『這些截圖是謊言 這些非事實』。你和教授說的一樣呀。
其實事到如今,你們越詭辯只會越難看。那些截圖很明顯已經不是「認為」,而是白紙黑字的事實根據。

不過裝睡的人叫不醒拉。Good luck to you👋

粿粽世界讚xD @xiao_xin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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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TSW
那個那個~與其花時間在這邊討論這些枯燥的人生哲理,何不花時間在你的作品上,讓你的作品得以更精進呢?
你一直執著的版規,跳羊也說了正在制定中,就連中華民國憲法也是建國35年後才制定的,現在才過了35小時,請問你所在的地區是即將要沒有網路無法追蹤進度了還是?

你問我開頭抄襲算不算抄襲?
那我就用我已玩過多款類似手遊的經驗告訴你,我覺得不算!
有些場景、劇情根本有87分像,但我覺得他們後來都有走出自己的路,並且有加入一些自己獨有的新元素,我覺得這就夠了🙂。
創作的過程本來就是會去參考許多自己的所見所聞,就連音樂也是,為什麼沒有人會說五月天的知足是在抄小星星呢?因為他們有加入屬於他們的獨特元素,所以現在才能成為一個海內外皆知名的創作天團。
同理,寫作也是。

祝你的創作路途皆有靈感大神照拂,也祝你的生活日日充實與順遂。

狄恩佐 @naruto8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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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到為止跟適可而止都是人生常備技能,精進自己的實力走出自己的文風,遇到相似的事情便會趨緩很多,如同畫風,曲風一樣,辨識度高的作品,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作品出自於誰。

辛苦站長及站務們花費心力處理事件與定制版規。
願祝仙境各位一切順遂,少遇糟心事。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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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40448101 
自詡(小聲
謝謝阿時糾正!抱歉中文不好😅還好你看得懂🥰

我現在是不敢亂tag人的臭俗辣🫠
其實也沒那麽嚴重拉😂對於願意理性溝通的人,我都非常歡迎的。但也理解每個人對討論方式的接受度不同,有些人比較容易激動,至於某些水準低到,連回應價值都沒有的留言,我也不會理會😊

只是想表達說在這個非營利論壇要請文學專業人士是不切實際的事,而且我覺得比起專家,熟悉這領域的讀者其實更能好好判斷。
關於這點我本來要在「同人文守則」那個樓裡解釋,沒想到昨晚被這個樓歪到😂言歸正傳,我記得那個樓裡有人提到「越權威越有公信力」,雖然我也不反對,只是我認為也沒有必要無限上綱。我所謂「文學相關背景」並非一定得多專業,像站務員小梅、小精靈、跳羊等人,管理同人區多年,自己也有寫文經驗,已經具備足夠資歷。(個人淺見,並非必須要所有人同意)

其實整件事我的訴求都只是「希望平台能夠定立明確標準」,因為這關乎到平台上所有作者的利益。我從來沒有要求管理員推翻自己的判定,也沒有要求懲處任何人。而且這種請求其實也不算什麼爭議性的事,畢竟『明確規則』對任何平台來說,應該都是滿基本的事? 

雖然我管理網站和社群的經驗比不上仙境的管理員們(現在超俗辣怕被誤會在攻擊人),不過也請容許我分享一些個人心得。以我個人超淺層的見識認為,相比於「透過強勢管理來維持秩序」,我認為「建立公平機制」會更有利於平台長遠發展。 

雖然這個平台以後的發展和我也沒什麼關係,不過還是祝福仙境變得越來越好,成為讓創作者安心發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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