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大陸的番茄小說發現這兩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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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HB) @a7283_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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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想表達的都在 #59 說完了
這邊補充一些內容



1. 首先再次澄清,且向「【台灣魔法師】超台男的哈利波特奇幻穿越之旅!?」作者致歉,我並非指控你抄襲,實因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2. 回覆「魔法界的多重宇宙」的作者:

a). 前述已經說明了我的論點,穿越、語言不合、確認場景的問題,是現今穿越作品常見的套路之一。

b). 你有疑慮的地方應該是同樣選擇石內卜作為第一線的接觸對象?

c). 其餘部分補充說明
穿越後場景:「多重」是在校內;「台男」是在校外。
主角背景:個人認為我們都是台灣長大的,沿用台灣背景並無不妥。
角色對白:這點剛好是比對軟體可以辨認的,無抄襲。


回到 b). 作為穿越世界+石內卜的組合,這並不構成你說的抄襲,即便依據你提及的「調色盤抄襲」理論,也強調情節的抄襲,在沒有更多情節的輔佐判斷下,只憑一個地方雷同就指摘他人抄襲,也不合理。

更何況「多重」一文是先接觸校長與麥教授,再由校長指派給石內卜。對比「台男」是直接出現在石內卜的家中。

此情節中,僅「與石內卜接觸」這個部分雷同(食、住也不同)。後續橋段「多重」是上課、「台男」是去斜角巷,其中沒有鄧不利多的介入(至少暫時沒有)。要說這部分抄襲,實難辨認。

若還要討論到更後方,比如被叫醒與自行起床的橋段,個人認為...誰不會起床呢?在魔法世界的第一天,又有誰不會加重描寫呢?



對於本人在 #59 的發言,該清楚說明的部分都補充完畢,此後如再無新事證,不再針對疑似抄襲發表看法。

感謝。

狄恩佐 @naruto8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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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說到抄襲又連結哈利波特,我腦袋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居然是肌肉魔法使wwwwww(抱歉開頭太不正經了

相似題材能否歸類抄襲我認為是很模糊的地帶,舉例來說,我的文以傳說為開場,那1.一樣用傳說創作,2.主角群圍繞著傳說轉,3.想驗證傳說的真實性的文出現時,我是否也能認為對方抄襲?抑或者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有別的作者早先我用此題材創作,我是否也為抄襲?(好的,這是我個人的部分,我也沒有打算做探討,有要深入討論的我也不會回覆。)

身為讀者同時也是創作者,我絕對能體會在自身認為被抄襲的情況下,希望受到公正的對待,與一個完善的規範機制。

但同時也能體會在確認自身沒有抄襲的情況下(關於此事件只有作者本人自己知道有或無)卻出現相似度極高的雷同作品,那種吃鱉的感覺。

這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案件,在以前王道漫畫盛行的年代,中二時期的我也有過想當漫畫家的幻想泡泡,也確實構思過自認不錯的故事架構與世界觀,誰曾想,在隔一年後,JUMP開始連載了跟我構思的作品幾乎相似度高達快50%的作品(後來那部漫畫還非常紅),當下我除了矇以外還感受到了不可置信與絕望,甚至懷疑人生,怎麼可能有相似度這麼高的東西出現,但我能怎麼辦?我們確實不可能互相抄襲對方的東西,我只能安慰自己或許真的有當漫畫家的潛質,安慰自己世界上真的有人想法跟腦洞跟我如此相似,如果我們能認識一定會是很好的朋友。

那這只是闡述我自身經歷,也沒有打算探討此事件,究竟事實為何不是當事者都不會知道真相。

而前面提到絕對能理解作者希望有個明確的規範機制來定義抄襲的涵蓋範圍,像是逐字抄襲才算抄襲,或者題材,架構,對話相似就能判定抄襲。
看似合理的要求,其實對跳羊跟站務來說是非常為難的事情(不是說不想處理的為難)而是無論他們怎麼定制規範,終究無法滿足仙境的所有人,例如之前在同人文區,就為了一篇文章能否滿足1000字而引發熱烈討論,當初定義1000字的用意只是希望讓文區能有更舒適的閱讀環境,而不是點進去只有人設,閒聊,抑或是水樓,卻沒想到似乎為了這個熱鬧了一段時間。

我想這也是跳羊及站務需要時間去深思熟慮關於抄襲規範的部分,也許規範一出,一些寫文新手怕自己在不經意之間觸碰到別人的構思又引發討論,而變得不敢發表文章,或者衍伸其他問題,我想這也不是大家所樂意看見的。

以上只是淺見。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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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283_0044 謝謝你的補充回應。

a). 前述已經說明了我的論點,穿越、語言不合、確認場景的問題,是現今穿越作品常見的套路之一。
我不懂為何許多人到現在都沒有弄明白,問題根本就不在「單一元素是否常見」,而是「這麼多核心要素同時雷同」。

請問有多少「穿越 HP」的作品,剛好「主角都來自台灣」?
有多少作品的主角剛好穿越後「在某個地方醒來」?
又有多少作品「穿越後的第一反應」剛好都是說「這裡和電影一模一樣耶!」
還有多少作品都剛好設計類似的「語言文化衝突」?

如果只是 一兩個元素相似,當然不能說是抄襲,但這麼多核心劇情點同時重疊,真的能夠用「只是巧合」、「題材常見」帶過?

回到 b). 作為穿越世界+石內卜的組合,這並不構成你說的抄襲,即便依據你提及的「調色盤抄襲」理論,也強調情節的抄襲,在沒有更多情節的輔佐判斷下,只憑一個地方雷同就指摘他人抄襲,也不合理。
您這句話完全是扭曲事實,因為我從來就沒有「只憑一個地方」雷同就認定為抄襲!
請問您為何故意忽略「7 大核心要素同時雷同」這個問題?

如果「只要後續劇情不同」,那是否代表「前面 2 章照抄也不算抄襲」?
如果 A 作家的小說前 2 章被 B 作家照搬,B 作家後面自己發展不同劇情,那 A 作家應該認命嗎?

主角背景:個人認為我們都是台灣長大的,沿用台灣背景並無不妥。
請問您確定「都是台灣長大」嗎?如果不是的話呢?

更何況「多重」一文是先接觸校長與麥教授,再由校長指派給石內卜。對比「台男」是直接出現在石內卜的家中。
核心問題是:
這麼多穿越 HP 世界的小說裡,為何這兩部作品都「剛好」選擇石內卜作為第一個主要互動角色?
為何剛好兩部作品的主角「穿越後的反應對白」高度相似?
為何兩部作品的主角都「剛好」設計類似的語言文化衝突?

許多人都只是不斷強調「這些點分開看都很常見」,卻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合理解釋,「為何剛好7個雷同點同時存在」

最後我只想問,如果今天這件事發生在你的作品身上,當你辛辛苦苦寫的故事,疑似被另一個作者幾乎套用「7大核心要素」,你還會覺得這沒問題嗎?你還會覺得這『只是靈感相似』嗎?

這個案例關乎到的是仙境上全部作者的共同權益,並非我個人的得失。我的作品早已經從仙境全部下架,這個案件最終是否判定為抄襲,和我也沒什麼關係了,我也完全沒有必要在這裡蹭熱度。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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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uto820503 
相似題材能否歸類抄襲我認為是很模糊的地帶,舉例來說,我的文以傳說為開場,那一樣用傳說創作,主角群圍繞著傳說轉,想驗證傳說的真實性的文出現時,我是否也能認為對方抄襲?
如果單單只有「傳說開場」這一個題材要點重合,當然是無法構成抄襲,但這次的爭議根本不是「單一題材雷同」的問題,而是「除了題材以外,故事的7個核心架構同時出現高度相似」,這樣就無法只是用『題材很常見』這種模糊說法來搪塞。關於這點前面已經說過很多次,我個人是覺得沒必要再跳針了。

這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案件,在以前王道漫畫盛行的年代,中二時期的我也有過想當漫畫家的幻想泡泡,也確實構思過自認不錯的故事架構與世界觀,誰曾想,在隔一年後,JUMP開始連載了跟我構思的作品幾乎相似度高達快50%的作品(後來那部漫畫還非常紅),當下我除了矇以外還感受到了不可置信與絕望,甚至懷疑人生,怎麼可能有相似度這麼高的東西出現,但我能怎麼辦?
你舉 JUMP 連載漫畫與自己構思雷同的例子,但商業作品的決策流程與個人創作完全不同。商業作品會因為市場趨勢、編輯建議、團隊討論,可能產生出相似設定,但個人創作的雷同機率遠比商業作品低。如果一位作者從未接觸另一部作品,卻又同時有至少 7 個核心元素雷同,這在「個人創作」層面是非常罕見的。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以後如果有人發現另一個部作品,內容超過50%雷同,作者都應該「自認倒楣」?

而前面提到絕對能理解作者希望有個明確的規範機制來定義抄襲的涵蓋範圍,像是逐字抄襲才算抄襲,或者題材,架構,對話相似就能判定抄襲。
看似合理的要求,其實對跳羊跟站務來說是非常為難的事情(不是說不想處理的為難)
判定抄襲標準確實是難,但這不是每個網文平台都必然面對的問題嗎?我完全理解站務員的辛苦,但據我所知,仙境這個平台已經創建20多年了吧?難道在這20年間,仙境都這麽「幸運」從未發生過「疑似抄襲」的個案?一個網文平台花了20年時間都沒有定出一個「抄襲標準」,請問這屬於「正常範圍」嗎?

而是無論他們怎麼定制規範,終究無法滿足仙境的所有人,例如之前在同人文區,就為了一篇文章能否滿足1000字而引發熱烈討論 
確實任何規範都無法滿足所有人,但這不應該成為「不制定規範」的理由吧?任何平台都需要有明確的規則,才能確保公平公正。如果仙境無法給出抄襲的判定標準,那麼這件事只會變成「各說各話」,每次都只能各憑主觀判定,只會更容易引發爭議。就像當初1000字的規範,不是每個人都同意,但不也是定出來了嗎? 

何況我從來都沒要求管理員必須定出「所有人都滿意」的規則,我從一開始到現在都只是希望仙境能給出一個「明確的判定標準」,而不是每個人照自己的想法吵來吵去。 

我個人寫文只有短短十多年經驗,接觸過的網文平台也不算多,大約10個左右而已。在一些比較嚴謹的文學平台,一部作品如果「除了題材以外,同時還有超過3個核心元素雷同」,就已經足以構成抄襲嫌疑。 

我也並非要求仙境必須和其他平台的準則一樣。

假如仙境的標準是「只要沒有逐字搬運,無論作品的核心元素有多少相似點,都不算抄襲」,那我理解並接受。

假如仙境的標準是「只要不是整部作品都抄襲,只有其中1.2章有抄襲嫌疑,也不算抄襲」,那我也接受。

但不應該因為「對站務來說非常為難」就等同「不能定出標準」?

也許規範一出,一些寫文新手怕自己在不經意之間觸碰到別人的構思又引發討論,而變得不敢發表文章,或者衍伸其他問題,我想這也不是大家所樂意看見的。
正如你說,任何規定都無法滿足所有人,但真正讓人不敢發文的,是「原創者無法維權」。外面許多文學平台對於「抄襲」的定義比仙境嚴謹得多,卻也沒有出現「新手害怕觸踫別人構思而不敢發文」的情況。因為真正用心原創的作者,無論新手還是老手,都清楚知道自己的作品站得住腳。

如果今天這個案件沒有定出參照標準,那麼未來任何原創作品都可能被「合理化抄襲」,那真正不敢發文的,會是那些辛苦創作的原創者,而不是「害怕觸碰別人構思」的新手,我想這也不是大家所樂意看見的。。

不愛吃粽子xD @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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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被莫名其妙遭到抄襲這種嚴重指控,也沒什麼有內容的指控證據
但是有些人口口聲聲的抄襲說的煞有其事
既然這樣卑微的、被指控抄襲的我就不得不出來回應偉大的、提出自己被抄襲的被害人了
以下是被指控內容


1.主角背景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來自台灣的普通女生
台灣魔法師:來自台灣的普通男生
相似度:相似
相似之處只有台灣,對方調色盤竟然籠統地將兩者強行比較
並且會寫來自台灣男生的原因於原文樓裡有說清楚,來自這張圖片,對方應睜開眼睛再進行指控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j72mJL3

2.穿越方式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突然出現光芒穿越
台灣魔法師:一本書吸入穿越
相似度:相似
相似之處只有穿越,對方調色盤竟然籠統地將兩者強行比較
並且穿越這種劇情不足為奇,完全無法以這定論抄襲

例如:
恩佐日記(1):穿越時空的魔法日記
什麼?!洛克和小夥伴們竟然被吸入恩佐的日記本中!
洛克和小夥伴們在打掃圖書館的時候,發現了一本神秘的日記。冒失的他們,竟然吸入了日記的世界裡。
和恩佐大大同名(doge

3.穿越後場景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在霍格華茲房間醒來
台灣魔法師:在石內卜家中醒來
相似度:雷同
相似之處只有醒來,對方調色盤竟然籠統地將兩者強行比較
或許對方的見解比較獨到,我需讓角色繼續睡下去,happy ending全文終,否則就是抄襲了偉大的作者

4.第一個遇到的人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鄧不利多 & 麥米奈娃
台灣魔法師:石內卜
相似度:不同,但模式相似
我不知道鄧不利多 & 麥米奈娃和石內卜相似
可以請教他們相似在哪嗎?很想請問對方是否患有眼疾?


既然對方認為這是抄襲,那是否也可以認定為對方抄襲他人的文章
「請問...你是校長嗎?」女子帶著好奇又緊張的神情。

「沒錯,我叫阿不思‧鄧不利多,是這裡的校長。」老者聲音慈祥。

「那你真的是麥教授了?」女子向老婦人詢問。

「對,我是麥‧米奈娃,學生都稱呼我『麥教授』。」老婦人耐心回答。

(以上是擷取自Etoile Violette,魔法界的多重宇宙

「麥教授……」她怯生生地說道,「真的是您本人嗎?」

        韓莞才剛說出這句話,馬上就後悔了。她跟一個人物這麼較真做什麼呢?算算現在差不多是霍格華茲大戰後二十週年,英國有些地方以cos的方式來慶祝一點都不稀奇啊!而且仔細一瞧,這位麥教授長得有點年輕呀,不僅頭髮烏黑亮麗,臉上也的皺紋也比印象中少了許多。不是韓莞要嫌棄,就以cos來說,這……有點不太到位吧?

        麥教授的眉頭微微一皺,露出些許狐疑的表情,「沒錯,是我。發生什麼了嗎?韓小姐。」
(以上引用自蒔釉大大,忘年的祝福

並且都為麥教授,角色完全相同^^
@gm40448101
蒔釉大大寫的忘年的祝福是在仙境裡很有名也很經典的文章,所以以此為舉例
蒔釉大大看了不高興可以私訊叫我刪的啊啊啊啊qvq

5.角色反應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確認這是「哈利波特世界」
台灣魔法師:確認這是「哈利波特世界」
相似度:幾乎一樣
仙境平台上發布的皆為以「哈利波特世界」為世界觀的「哈利波特同人小說」
確認這是「哈利波特世界」為常規操作,完全無法以此定論抄襲

6.角色對白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哇~所以真的是小說電影裡的一樣囉?這裡是霍格華茲?」女子頓時熱血沸騰。
「嘩!這裡是校長辦公室吧?真的和小說及電影裡的佈置一模一樣耶!」女子相當興奮雀躍。

台灣魔法師: 偉霖慌忙跟上,心中充滿了混合的興奮與緊張。他知道自己已經置身於魔法世界的核心地帶,而這個充滿奇幻色彩的冒險才剛剛開始,「哇靠,這真的不是夢!」
「這地方跟電影裡一模一樣!」偉霖興奮地小聲說著,眼睛不停打量著周圍。石內卜並未回應,只是快步前行,彷彿全然不把這個莫名其妙的陌生人放在心上。
相似度:極高
相似之處只有電影、一模一樣兩個詞彙,對方調色盤竟然籠統地將兩者強行比較

7.語言文化衝突

魔法界的多重宇宙:角色討論「英語/中文」
台灣魔法師:角色討論「台語」
相似度:相似
相似之處只有角色討論語言,對方調色盤竟然籠統地將兩者強行比較
並且角色討論語言這種劇情不足為奇,完全無法以此定論抄襲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抄襲就像性騷擾,遇到了就會有感受,要下精確定義卻很困難公開說某人性騷擾是對他人品道德及各種層面的指責同樣的,說別人抄襲也是一項嚴重的指控
您既然如此質疑別人就該負舉證的責任,請您(或所謂舉報者)多拿出一點嚴肅、端得上檯面的證據。

如果沒有辦法拿出一點端得上檯面的證據,我想請您澄清此次造謠
@singTSW

冰之幻影 @snow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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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TSW
你的邏輯真的是壞死到送入聖蒙果都沒有一個治療師可以救治的地步,但我發現有些地方到竟然現在都沒人提到,看完這棟沒意義的樓後我果然還是需要開口提出來,憋著有夠生氣的。

首先,這棟樓已經歪成了三個重點
第一個是已確定的番茄抄襲,結局:已完成檢舉下架。
第二個是忽然橫插一腳的沒頭沒尾的「仙境判決」長篇大論,言辭犀利到彷彿某人剛嗑了一罐阿辣哥自產自銷的八眼蜘蛛毒液以及這世界欠他八百萬加隆似的。
第三個是談論多重跟台男(借樓上簡稱)是否存在抄襲吵到管理員並且有人不服全額上訴。

要先搞清楚一點,第二個跟第三個雖然有關連,第一個則跟第二、三個完全沒關連。
而這棟樓的標題叫做「問題:在大陸的番茄小說發現這兩個文」,也就是第一點。

1.這棟樓一開始是檢舉番茄小說的盜文,29樓大家開開心心地成功把盜文檢舉到下架了,然後你忽然冒了出來,話鋒一轉橫插一腳,直接沒頭沒尾的寫出了跟原樓完全不相干的話題,並且用了個危言聳聽的主標與特意的排版......簡直就是有故意誤導之風向。你一不自己單獨開樓,二沒詢問樓主是否可借發文討論,你的禮貌是麗塔教出來的嗎?自己開樓是會死喔故意蹭熱度?

2.你說你終於明白,為何那麼多優秀的創作者,都選擇不再於仙境活動和發文。
簡直不明不白胡亂瞎扯,我寧可相信畸角獸出現在瑞典。麗塔後繼有人非常欣慰!

優秀者不在仙境創作發文,那是因為仙境是小眾平台論壇,它只是活得久,這是集中性的問題,跟你說的東西無關。不是每個人都有仙境帳號,但幾乎人人都有FB與IG帳號,優秀創作者希望被更多人看見,首選一定是FB或是其他大眾社群、創作平台,而不是只針對哈利波特,具有專一性,必須辦帳號才能留言的仙境,這是觸及率的問題。

然後,你這是在開地圖炮,我們這些在仙境上的創作者全部都被莫名被攻擊了,你當我們跟巴沙特一樣死了嗎?我也對你這邏輯壞死以至於失去判斷能力的腦迴路感到非常地失望,失望這世間沒有一種魔藥可以醫好你的腦袋,唉,梅林的腦殼呀,默哀喔。

3.私訊內容不是不能公開,但禮貌上都會先詢問私訊的對方。所以被私訊的對象會有些錯愕也是正常的,直接先斬後奏,沒人會感到開心,站長禮貌給你留言提及一下,但站長脾氣再好也不是這麼給你花的。詢問是一種禮貌,而你這個人比馬份還要更沒有禮貌。

4.你說話方式咄咄逼人,請問在座的各位是有欠你幾百萬加隆嗎?站長、站務們有虧欠你什麼嗎?他們花了一堆心力跟時間,為了這遭心破事而耗掉完美的假期,當別人是不用休息嗎?你的每一句話都充斥著尖酸刻薄,每一段話都要別人聽從你這佛地魔,但這些文藻卻完全都沒有反映到你寫的小說裡真是多卡斯。

5.跳羊花了時間、花了人情,因為你的關係請了很多人來協助判定,但按照你跟火螃蟹一樣固執又壞死的邏輯,只要結果不合你意,不論請了10個20個甚至30個人且結果反對你的,你都認為那些人不夠「權威」,不能作為判斷標準。

笑死,什麼時候抄襲需要靠權威判定了?一般社會大眾都可以「簡單」做個比較評斷某某東西是否抄襲,我們又不是三頭蛇。

再退一步權威判定,如果有誰今天因為你的鬧騰請了真.專家領域人士且專家人士說這不構成抄襲,你也會說我不服我要上訴!然後懷疑這個人是假的、是找託,問對方名字叫啥,在哪就職,閱歷經驗之類的雜七雜八問題。因為你對於站務們與自願幫忙的讀者五位就是這麼質疑的。如此的反覆跳針,那麼,請再多人還有什麼用呢?

6.你35樓提到抄襲爭議,舉報的人不是你。但你卻知道「舉報者早已經提交完整對比證據」與「7個核心範疇」,那我有合理想法做推斷,舉報的人不是你但是是跟你臭味相投的人,你們互相討論整理資料,再經由另一個人交給站長進行舉報,就符合舉報的人不是你且你似乎知道得很詳細這點,有個成語叫做欲蓋彌彰,不然誰喵的吃飽太閒做這種事情?

7.舉報者的7個核心範疇,請問核心的定義舉報者你真的懂嗎?開頭幾章就談核心我真的笑死,這該不會是ChatGPT寫出來的吧?你知道ChatGPT曾經數學算到0.9>0.91嗎?在我看來那七個所謂的「核心」完全就是個赤裸裸的笑話。

人類的性別不是男就是女。台灣是一個廣域範圍地區國家,都來自台灣XX縣XX鎮XX路那才叫抄......或者說老鄉。第一個遇到的人不是人就是人,難道必須是非人才不是抄?穿越方式一本書或是光芒穿越,他唯一相似的地方只有「穿越」兩個字。穿越後的場景相似度只有「醒來」一詞,人不是醒著的難道你要給他睡到世界毀滅?角色反映與確認哈波世界,這是穿越文常見的反應,最多看在寫法與表達方式,順帶一提兩位的文筆都很普通到我看不下去的地步所以我真佩服那些人竟然忍著浮躁的心情看完並且做比對評價。角色對白的抄襲比較更不用說了就是一場笑話,還極高哩!當我們眼睛跟穆敵一樣是瞎的嗎?然後台男寫的文字與描述句都比你多,就這樣。語言衝突文化,中文與台語(閩南語),先不提如果真的都是中文也不構成抄襲,還是你想要在台灣生長的人能夠一口流利拉丁語?這兩個明顯是不同的語言哪來的相似?

核心是什麼?請自己查字典,網路上隨便一搜都有。說你國文課是崔老尼教授教的教授都不願揹這口冤大釜。

說故事七個步驟段落寫法「開場–展開–意外–轉折–奮鬥–成功–結局」,哪一項「核心」跟舉報人提到的符合?沒有嘛,退八萬八十八步並昧著我的良心來說,那七個舉例只是劇情的「開場」,而且連開場都沒走完。

還好我從來都沒有試圖教別人中文不然我真的會跟你的國文、公民老師一樣被活活氣死。

8.用你的話回你,如果抄襲案件的判定,能靠「被」抄襲者自己去「問人」,那世上還需要什麼法律,還有,你所謂的「其他文學專業人士」該不會也是你的朋友吧?「弱勢一方」 ≠ 公正,你的說詞 ≠ 事實,這件事「我們」都已心知肚明

9.還有麻煩請學習不要挑自己想看的去看,像個玻璃獸一樣挑三揀四,不想要的東西棄之不理,只專找你想攻擊的目標死磕到底,這種人麻瓜稱之為眼珠子放進冰箱裡。

10.仙境不是什麼網文平台,你是中文有問題還是中文有問題?你連網文平台的定義都搞不清楚!哪個網文平台會開箱?會閒聊?會滑水?會給商品資訊?會發佈官方消息?會以樓層的形式進行所有文字資料發佈?
仙境是「論壇」!論壇!網文平台個鬼!簡直就跟妙麗到羅古德家一樣!

網路論壇,常簡稱為論壇,又稱討論區、討論版等,是種提供在線討論的程式,或由這些程式建立的以在線討論為主的網站。
在我看來你說不定還把Fb粉專、巴哈、卡提諾、Fc2,甚至是痞客邦、隨意窩都視作網文平台,這種話說出去連妙麗的大門牙都會被笑掉。我真是呵呵。

你所發表的一切就像山楂木一樣,你的所作所為就像黑魔法防禦學裡的幻形怪,如果你手握黑胡桃木魔杖,那麼它馬上就會失去所有的力量。

最後,既然你喜歡「嚴格的小說審查機制」,不喜歡「仙境寬鬆的規範」,對這個世界充滿惡意且被害妄想症極度嚴重,對仙境徹底失望了,右上XX謝謝慢走不送不聯絡願梅林保佑我們永遠不會在仙境上再次見面。畢竟,我們也不歡迎你這種把仙境搞得烏煙瘴氣的生物。

再度炮轟一下,30樓後的所有一切討論就只是一個巨大的笑話,結案,浪費時間、浪費資源、浪費所有人寶貴的假期,以及污染我的眼睛。

送給所有人「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尤其這個人試圖將所有人拖入夢魘的深淵」
時間就是加隆,根本就是來亂的,簡直浪費時間,我真替我無法忍住多嘴的砲轟而感到不值得。

呵呵多卡司,呵呵玻璃獸,呵呵佛地魔,呵呵小熊維尼。

Serena( ˶'ᵕ'˶) @serena1256

21
@singTSW
認同樓上,這邊再加上我的看法

首先,你真的要那麼咄咄逼人嗎?(借用樓上的字
別人可能也有生氣,畢竟突然被指控抄襲也會很錯諤
其實別人已經很禮貌地回應你了
而且站長等人都很忙,能不能體諒一下別人?沒有人是完美的,偶然有錯也不是問題。但重點是,站長花了不少時間處理這件事,你不認同、感到失望就算了,不用那麼咄咄逼人

2. 看了迪奧的比較(#65)其實我認為也沒有太多抄襲成份,畢竟我也寫過、看過穿越文,很多文章的開端也是差不多的啊,不是一束光,就是時空門,或是吸進書中

3. 既然你說得那麼嚴格,那麼我的穿越文第一個看見的也是麥教授的,雖然我的設定不是100%和你或迪奧寫的一樣,我的不是寫教授為主,不過小細節的部分你是不是也要說抄襲? HP的人物有限的,如果不能寫同一個角色/同一個地點,那麼是不是不能寫同一樣發生的事?如果這樣叫抄襲,那麼我們這些作者全都是抄襲羅琳的故事?

請問有多少「穿越 HP」的作品,剛好「主角都來自台灣」?
有多少作品的主角剛好穿越後「在某個地方醒來」?
又有多少作品「穿越後的第一反應」剛好都是說「這裡和電影一模一樣耶!」
還有多少作品都剛好設計類似的「語言文化衝突」?

我回應一下
1.你們都是來自同一個地方,同一個地方的人也會寫自己地方的人/特色,這也算抄襲嗎?
2.
我睜開雙眼,眼前的景象讓我再次嚇了一跳
以上是我寫的穿越文的節錄,你知不知道很多穿越文都有睡覺後醒來? 被吸進書中醒來?
3. 這是哈利波特同人文!這也是一個正常反應啊,大家第一時間也會想到吧? 不然可以寫坐多啦A夢時空穿梭機?
4. 語言文化當然差不多了,難道我們寫同人文要自創語言? 你有見過我們這邊有人用其他語言寫文因為Hp是英國的所以用英文寫文?中文就是仙境用的主要語言啊,英文是國際性語言,偶然用到也很正常


如果你還是質疑別人,至少你應該自己也要提出證據,而不是把責任推到站長或檢舉人身上
最後請你能給迪奧、站長等人一個道歉

時空逆旅者 ☥ 哈古 @novel9420

22
藉此樓在此僅回覆有關跳羊提出關於抄襲的定義與想法討論。
  抄襲,亦稱作剽竊,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定義,為複製他人作品以為己作,對於原著未經或基本未經修改,並掩藏其來源。 有時抄襲的認定較難以做出客觀判斷,必須經過主觀判斷,例如模仿一個故事的情節是否屬抄襲就有很大爭議,一些人認為故事情節屬於思想範圍,而「抄襲思想」並不是侵權的行為,因為法律只保護思想的表現方式,而不是思想本身。
  《引用自維基百科。》

  也可以參考JKL有關抄襲的詳細說明,文長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但有一點我想寫手都需留意。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七、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而受有利益者
  《引用自JKL》

  抄襲的定義一直都在討論中,目前可以確定的是將原作挪用並註記成自己的。
  同人一直以來也有爭議,目前處在模糊的地帶,大家都知道原世界設定不是改作者的,但因為讀者喜愛或是各種原因衍生出幻想的世界觀,在現階段認定似乎變成了借鑒原作世界觀,而就非原作部分之人物設計、主要框架和要表現之主題概念以及要探討的事項是否重疊來判斷是否有抄襲之存在性。
  但由於相似的題材過多,故以表現手法及文字排列為最簡單的判別方式,因此產生了調色盤這種對比形式,不止小說、曲譜、論文、圖像、影片都可以套用此方式。
  但因網路發達及世界人口眾多,故難以查證是否產生之作品與他人雷同,故有些需公開發表或申請專利之營利物件,有了像是論文查重網站或是以各式方式搜索避免抄襲或被抄襲的情況發生。
  綜上所述為現今對抄襲的判讀及為此可做出的因應方式,提供給閱覽者參考,以上。

梅林那是我的靴子xD @Roraaruvu

9
@singTSW
小小來個個人的看法
我實在是看不太下去你的發言了

有很多創作者寫了穿越文,如果你所謂的抄襲是指結構相似,那麼我們其他寫同人文就是等於在抄襲羅琳萊?我個人是這麼認為:如果你真的那麼覺得我們是在「抄襲」然後仙境是在「闢護」我們這些創作者,那也許你應該開拓一下你自己本人的視野,不要拘限在你自己的創作裡面可以嗎?

我是相當支持迪奧的說法,而你已經無可救藥了,因為你寫的文章,和我們其他創作者的架構不太相似,若是你的靈感是從你自己想到的,那麼我就得自嘲我們這群創作者都是「抄襲」的是嗎?

還有,我之前是相當的支持你的文章,我也以為所有的創作者都是互相尊重的,即使對方寫的內容讓你不滿,創作者當中就是有你一個老鼠屎(恕我冒昧,讓我說的難聽點,反正你也是一直對別人酸言酸語的)

相信你自己也有發現一個事實啦,沒有發現你的言論幾乎一個都沒有被按讚嗎?你如果自己真的有發現這點就應該早點閉嘴,而不是在這裡一直抨擊別人,有哪個人看了你的發言不會受傷呢?(我看你這高貴的情操,應該是去阿茲卡班吧)

我期待你個人出來向大家道歉聲明(不確定這樣會不會太過分),還有即便是你在留言中沒有提及到的創作者也應該給予我們這些創作者一個禮貌的道歉,加上你對於站長、站務們的無理,應該也要來個個別的道歉

露比xD @rubyrubyruby

26
關於事件始末以及過程中的各種爆裂式歪樓,前面幾樓都已經有很詳細的討論和回應,對於抄襲的定義也已經分別有不少完整又多面向的表述了。
覺得在目前的狀況下,比起對某些人的用字遣詞無限上綱、或是抓著特定對象狂鞭,現在更重要的應該是合議出大家都能認同和信服的文樓規範。

辛苦跳羊和站務了,希望這件事順利收尾,也希望各種客觀的提議以及大家的心聲都能被好好聽見就好了///

蛇年大吉,大家和氣生財和氣生財(威力彩已經飆到14億了((小小聲
買彩券之餘(x),大家如果對文區的規範有任何客觀合理、有邏輯、有建設性的建議,歡迎移步同人文區發文守則進行討論~

Etoile Violette @singTSW

3
@serena1256 
首先,你真的要那麼咄咄逼人嗎?(借用樓上的字 
這句話應該更適合用來形容一直 @ 我、攻擊我的那個人吧?
請問,你有弄清楚是誰先開始咄咄逼人嗎?
我是被攻擊的一方,怎麼反倒是我「咄咄逼人」了?

別人可能也有生氣,畢竟突然被指控抄襲也會很錯諤
她可以錯諤,但請問作為事件的受害者難道不可以生氣嗎?
如果「被指控」就可以生氣,那「被抄襲質疑+被攻擊」的一方,為什麼就不能表達自己的立場呢?被攻擊的人表達立場就代表「咄咄逼人」?

其實別人已經很禮貌地回應你了
這一點,恕我無法同意。
如果 「用情緒性字眼攻擊、反覆 @ 別人、逼對方回應」 算是禮貌,那我們對「禮貌」的定義恐怕不太一樣。

而且站長等人都很忙,能不能體諒一下別人?
我完全體諒站長的辛勞,請問你覺得我是哪裡「不體諒」了? 

沒有人是完美的,偶然有錯也不是問題。但重點是,站長花了不少時間處理這件事,你不認同、感到失望就算了,不用那麼咄咄逼人
我對站長從頭到尾都是理性提出問題和分析,如果你認為「向站方提出問題 」就等於「咄咄逼人」,那這種邏輯也未免太奇怪?

2. 看了迪奧的比較(#65)其實我認為也沒有太多抄襲成份,畢竟我也寫過、看過穿越文,很多文章的開端也是差不多的啊,不是一束光,就是時空門,或是吸進書中
每個人對抄襲的判定標準不同,我尊重你的看法,也請你尊重我的看法,謝謝。

3. 既然你說得那麼嚴格,那麼我的穿越文第一個看見的也是麥教授的,雖然我的設定不是100%和你或迪奧寫的一樣
那請問我有指控過你的作品抄襲嗎?
仙境上寫「穿越」的作品那麼多,為什麼唯獨某一部受到質疑?其他的卻沒有?
怎麼「一部作品受到質疑」就等同「嚴格」了呢? 

我的不是寫教授為主,不過小細節的部分你是不是也要說抄襲? HP的人物有限的,如果不能寫同一個角色/同一個地點,那麼是不是不能寫同一樣發生的事?
我從來就沒有說過 「不能寫相同的角色/地點,否則就等於抄襲」,請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如果有證據顯示我這麼說過,請你提出來,否則請不要亂扣帽子。

你們都是來自同一個地方,同一個地方的人也會寫自己地方的人/特色,這也算抄襲嗎?請問你這句話的根據是什麼?
請問你這句話的根據是什麼呢?
「你們」指的是誰?「同一個地方」又是指哪裡?
在不了解別人背景的情況下,這樣的發言是否有些武斷?

如果你還是質疑別人,你應該自己也要提出證據,而不是把責任推到站長或檢舉人身上
這裡我必須糾正幾點: 
1. 提出證據本來就是檢舉方的責任,而不是「受害者」的責任。 
2. 檢舉人已經提供了七大相似點的對比,這些都是證據,請問那些對比資料難道不是證據嗎? 
3. 如果你們選擇不相信,那是你們的自由;但不能因為「不相信」,就說 「沒有證據」。 
4. 受害者不需要「自己提出更多證據,才能選擇相信檢舉人所列出的證據」。 

如果要理性討論,我非常歡迎,但是請你不要咄咄逼人,謝謝。

梅林那是我的靴子xD @Roraaruvu

6
@singTSW
你現在難不成還不覺得你講話不夠咄咄逼人?
即便已經那麼多人告訴你,你錯了,你還不用道歉嗎?還要這麼堅持己見嗎?
我們大家都是在理性討論
只有你,你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請不要再歪樓了,你大可以乖乖閉嘴,卻選擇在仙境裡鬧事?

留言已遷至這裡

GRMS👑小精靈小梅 @mspiggy

21
哇~各位要討論歡迎移到 #70 @rubyrubyruby 留言的地方喔,這裡主樓的部分已經解決了,我們換個地方繼續,還沒夏天大家都很熱情呢,哈哈。

蒔釉(阿時 @gm40448101

24
@youth
我ok沒有問題~
最近沒什麼上來看文(抹臉,所以先單看留言,疑似抄襲的地方我覺得算是不少「台灣」文手寫「哈利波特世界觀」「穿越」文經常會有的表現,我就覺得我自己寫的文裡面一堆常見梗,也不是特別創新😅
就主角設定來說,基本上她就是普通台灣女生,我沒有明說過文的主角國籍,因為我覺得國籍不是重點所以沒特別標示,只要知道她是華人就好XD
穿越後總是有機會遇到斷片(?)問題,畢竟時空不連續嘛XD 至於穿越後會遇到什麼樣的人,這就是作者個人癖好和劇情發展問題了,像我跟大家一樣都超喜歡教授們的!所以肯定要讓我家主角遇到教授!(握拳
穿越過後大部份人都會跟原作角色互動,那大家經常怎麼互動呢?沒錯就是透過對話~非英語母語者通常會在這時出現溝通上的事故(像我在讀原文之前根本不知道大釜的英文是什麼哈哈),這是一個滿有趣的衝突點,在我的文當中是以主角說話有口音,難以正確唸出咒語導致施法失敗來表現XD

那以台灣人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的框架來說,我覺得初期有很多情節發展相似是無可厚非的事,除非作者本人腦迴路清奇,充滿許多意料外的超展開,不然以這種較常見的穿越套路來說,很難界定誰抄襲誰(真要深究的話可能還得刨墳檢查的那種
所以我想這是站務需要更後面的章節以判定是否抄襲的原因,在既有的穿越文框架下,需要更多能展現文章中心主旨,寫作表現形式的劇情發展來判斷。就像音樂單看一兩個小節難以判斷抄襲,需要以更宏觀的視角檢查。

最後回到主樓的主題,抄襲是完全不可取的事!我認為創造過程中想表達的欲望是最重要的,你有什麼故事想說,有什麼中心主旨想要傳達,把你所思、所想,透過文字傳達給讀者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但是抄襲是貶低自己的行為,是因為自己不夠好,所以才把別人的作品當成自己的嗎?這麼做所得到的鮮花和掌聲,本質上都是給被抄襲者的,抄襲者不會得到屬於自己的稱讚。
大家在創作時,往往來自於心中想要發洩的想法,所以不要客氣盡量展現,一起在創作的路上加油吧~(⁠っ⁠.⁠❛⁠ ⁠ᴗ⁠ ⁠❛⁠.⁠)⁠っ

啊對不起,打字太久發出去才看到該留言的地方,我先跪!!Orz

嵐嵐 @a0985302647

23
總算看完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雖然我心中對於抄襲與否有自己的看法,因此不敢自稱中立、客觀,但我想說的重點並不在此,而是後續大家越演越烈的回覆
抄襲指控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尤其是對於創作者們而言,被抄襲的作者會為了自己的心血被剽竊而感到憤怒,這很好理解,為了自己的創意發聲沒有任何問題,而被指控抄襲的人想要力證清白也很正常,畢竟如果背負上這個指控,那日後無論如何也難以甩掉抄襲的標籤。我無意批判兩位當事人為自己辯駁的舉動,只是現在大家都很激動,用詞實在是過當了一些,這樣不是在討論,而只是在進行口水戰,更有甚者是在藉機發洩情緒,這樣只會激化矛盾,引起彼此更大的怒火
如果各位在看這棟樓時有被挑起情緒,我的建議是可以去運動一下,或是去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不用急著進入這場論戰,在生氣的時候,看到與自己抱有不同想法的回覆,難免會忽視其中有道理之處,只看見對方對於自己的抨擊,進而更加憤怒,造成情況惡化,我想這一定不是大家參加討論的初衷,我相信大家的出發點都是好心,是想為了自己所認為的正義發聲,只是使用了越來越激烈的言詞,這樣真的是正義嗎?請大家靜下心來想一想,評價他人「固執」或許有些敵意但勉強還算得上客觀,但如果說對方「固執己見,像是一隻不撞南牆不回頭的倔驢,毫不在乎別人其他人感受,在麻生一定會吃到苦頭」,這樣是讓事情變得更加清楚,還是造成事態更加糟糕呢?
在生活上,我們總會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又無處發洩,遇到網路論壇這種不會影響到麻生、因此不用有所顧慮的地方,難免會使用較為激進的言詞,我沒有想要去指控誰,我只希望大家、尤其是與事件無關的參與者可以先冷靜一下,等待自己可以心平靜氣的看待整起事件後再來一起討論該如何讓仙境的同人文區規範更清晰,避免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想必大家來到仙境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吵架,而是為了與同好聊聊天,一起說說自己對於hp這部作品、或者說這個宇宙的喜愛,發表意見的動機也不是為了把對方罵得狗血淋頭,只是想說清楚自己的看法,因此希望大家能更冷靜一點,不要再用有強烈攻擊性的言語來互相傷害了,或者說我更希望大家能把專注力放在討論具體的規範,而不是單純發洩自己的不滿
回想一下自己來到仙境的初衷吧,讓我們一起把仙境變得更好,如果你依然感到怒火中燒的話,那就先去休息一下,看看美好的事物,平復一下自己的心緒,仙境是在大家的思維激盪與站務們的努力下才有今日的盛況,我們來到這裡是為了獲得更多喜悅與快樂,而不是為了建立一座烏煙瘴氣的戰場
感謝大家花費時間看到這裡,在此向努力想要調停紛爭的巫巫致意,也祝各位巫巫麻生與魔生更加圓滿順遂
送出